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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 持续纠治“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来源:   阅读:

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五一、端午期间务实、节俭、廉洁过节,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做到“七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严守责任担当,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身体力行。要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政联席会、支部学习会、教职工大会等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湖北省纪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学校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部署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提要求、发警示、督履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拧紧廉洁过节、务实过节的思想“开关”。

三、 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违规收送“天价烟”“高档酒特殊定制版”、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私车公用、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吃请、在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