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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来源:   阅读:

各分党委(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从业行为,中共教育部党组下发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兼职管理的通知》(教党[2011]2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填写《武汉大学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登记表》。

请于10月28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登记表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