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2007年武汉大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8-05-13 来源:   阅读: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中共湖北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凸现优势、求好争快、共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提出2007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200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重点,坚持以拓展和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着力点,坚持以严格执行和维护纪律为主线,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中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始终坚持四个理念:

1、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使纪检监察工作与学校科学发展、和谐校园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牢固树立围绕中心工作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校园和谐的理念,把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为学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学校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理念贯穿到严格执纪、执法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充分保护、调动、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反腐倡廉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整体推进。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学校管理工作,贴近学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监察管理,解决部分领域存在的管理薄弱的问题,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4、坚持用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和科学的精神推动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一、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

2007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纪委将协助党委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对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学校各项决策、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对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要严肃、认真的处理,保证政令畅通。

2、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的八项具体要求,切实在学校干部中形成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

3、加强对构建和谐校园工作的监督检查。关注民生,尊重民权、维护民利,督促解决师生员工关心的利益问题。既注重坚持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机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建和校园和谐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4、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加强对财务管理、基建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采购、招生收费、校办产业、后勤管理和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推行公开等四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减少产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规避办学风险。

5、加强对学校资金安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校、院“三重一大”决策行为,协调有关部门认真清理“小金库”,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使用行为的监督检查,保证学校资金安全,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规避投资风险。

二、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和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文件精神,以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构建“大宣教”的工作格局。

1、进一步推进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结合起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逐步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和教师培训计划,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结业考核等方面落实反腐倡廉内容。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把廉洁教育融入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后勤服务的具体过程之中,促进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建设。

2、明示纪律,加强纪律教育。充分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讲话中提出的八个作风方面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形势任务,利用学校的报刊、校园网络、有线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制教育。通过深化与检察院的联席合作制度,开展法制讲座教育。增强干部执行制度、决定、决策的意识,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加强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以生动活泼的形式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效果。选择校内外的典型事例、案例,编发纪检监察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现身说法”,以案论纪,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效果。

三、继续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

结合学校“管理年”的工作部署,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要求,推进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管理效能。2007年是落实《实施纲要》第一阶段的关键一年,纪检监察部门将细化工作任务,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建立起有效的督办机制;督促有关牵头单位加强检查,落实工作任务,了解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分析出现困难、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部门,结合自己的日常管理工作,提出本部门如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具体的改革措施,不断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四、创新机制,拓展反腐倡廉工作新领域

1、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责任追究。2007年将制定《武汉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的若干意见》、《武汉大学监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暂行规定》、《武汉大学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中共武汉大学纪委委员巡视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规定监察工作的职责、权限、内容、程序、工作制度和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监察工作。同时明确责任追究的职权、程序、方式,建立监察事项报告、通报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学校责任追究机制制度,切实解决有问题谁负责,负什么责,如何负责,由谁来负责追究的问题。通过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管理行为,促进学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纪律认真执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做好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和抽查工作。推进责任制报告制度,逐步落实党委常委、党员副职向常委会报告个人落实责任制情况和下级党委向校党委、纪委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度。

3、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加强行政管理责任制建设。加强对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廉政生活、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检查。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的监督检查,监督权力规范运行和政务公开。

五、继续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1、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群众检举、控告、申诉和意见反映,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充分利用信访信息,做到及时沟通,消除误解,摸清线索,违纪必究。

2、加大办案力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深入研究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办案方法。加强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与上级纪委等执纪执法部门协作,提高办案水平。认真总结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查找漏洞,提出监察建议,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办案在治本中的作用。

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反腐倡廉工作要与加强管理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整体推进。

1、形成合力。要加强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财务、采购与招投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合力;要紧密依靠广大教职员工的参与,形成各部门与群众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要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检察院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外部合力。

2、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事情有人管、人有制度管、管理无死角、责任无缺位的反腐倡廉责任机制、制度。

3、严格追究。要严格执纪,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和责任追究工作,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4、狠抓落实。根据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规律、重点、难点,注重研究学校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

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为学校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纪检监察部将努力成为学习型机构,为部内同志做“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干部提供学习平台。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理论研究,以理论创新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