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节点将至,为做好节点监督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牢扛起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组织广大师生党员结合廉洁过节的要求和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2.组织单位党员干部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和提醒党员干部严禁在回家省亲、外出旅游、公务差旅期间或在本地以朋友聚会为名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校友、学生家长、私营企业主宴请以及谢师宴等问题。
3.提醒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等行为,谨防高档烟酒茶、粽子、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
4.深入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检查走形式等问题,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前,将节日前后纠“四风”树新风的落实情况和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条列式简要情况(300字左右),发送至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邮箱(jwo@whu.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五一’端午纠‘四风’树新风举措-XX单位”。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