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做好节点监督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把作风要求传导给每一名师生、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
2.组织单位全体师生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教育和提醒全体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违规接受校友、学生家长、私营企业主宴请。
3.提醒全体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勤俭文明过节,自觉抵制享乐奢靡之风,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4.深入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及时纠治思想懈怠、责任不落实、检查走形式等问题,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至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邮箱(jwo@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