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做好寒假和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摒弃“小节论”、“影响发展论”等错误思想,严于律已、严管所辖、严负其责。
2.组织单位全体师生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把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力戒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
3.教育提醒全体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宴借机敛财、“快递送礼”、借公务活动之机公款旅游,特别是不得违规接受校友、学生及家长、私营企业主宴请,杜绝高档烟酒茶、“豪华年夜饭”、酒驾醉驾等问题。
4.坚决防治不作为、乱作为。要认真梳理盘点本单位本年度落实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决策部署情况,杜绝出现总结弄虚作假、工作应付交差、搞选择性执行、整改走过场等问题,深入排查本单位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请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送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邮箱(jwo@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