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2020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和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要求,现就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上级机关和学校党委关于深入纠治“四风”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和干部师生的纪律法制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分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当责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工作,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顺利推进学校复工复学;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公务接待、出国出境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各二级纪检组织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强督导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校园清风正气。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纪依规严格责任追究。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监察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