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机关通知要求,现就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其他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高档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
二、加强教育提醒。结合学校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教师职工打招呼、提要求,早敲常敲“警钟”,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纪律要求,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三、强化警示教育。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湖北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认真对照案例进行自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四、厉行勤俭节约。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系统“制止餐饮浪费 培养节约习惯”行动方案》等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引导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切实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
五、严格监督执纪。学校纪委将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