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北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抵制餐饮浪费。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把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和常态化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明确监督重点。学校公务活动用餐、学校各食堂,以及个人消费,都要厉行节约,提倡“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全校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节约精神、养成节约习惯。干部师生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规定,自觉抵制浪费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内容,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严格执纪监督。对餐饮浪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提醒纠正。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将对顶风违纪、浪费情节严重的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对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五、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法规制度,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食堂和接待场所管理等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学。要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和问题处置,切实把制止餐饮浪费要求落实到位。
监督举报电话:027—68753835
监督举报邮箱:jwo@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