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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侯振发为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辅导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21 来源:   阅读:

12月20日,在学校党举办的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上,校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侯振发应邀为全校48个分党委(直属党总支)书记作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侯书记从四个方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一是党内监督思想的源流和演进。他指出,任何权力不受监督都可能导致腐败,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党成立95年来,之所以能够历经坎坷不断修正错误、走向胜利,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梳理自1921年党成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不同历史时期党内监督演进,引导大家对现实进行思索和关注。

二是深刻理解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意义。他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需要对条例进行修订。他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解决党内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需要、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的需要三个角度阐述了修订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

三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构和内容。他从结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任务和目标、党内监督事项、监督对象、监督手段等13项具体内容依次展开,引导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了解《条例》共8章、47条、6600多字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

四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高校党组织,不仅要学习好、更要贯彻好《条例》。他适用条款入手,指出高校党委以适用党委(党组)条款为主,院系党委以适用党的基层组织条款为主,并就学校党委、纪委的监督内容、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等,结合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