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党字[2013]141号
全校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各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特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1. 不准用公款吃年饭、旅游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 不准用公款发年货、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
预付卡等。
3. 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
1.不准用公款吃年饭、旅游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不准用公款发年货、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
3.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不准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5.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6.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
7.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单位举办的迎新年活动。
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述纪律。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
地址:中国武汉珞珈山 电话:027-68752636 传真:027-687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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