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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1 来源:   阅读:

武大党字[2013]141号

全校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各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特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1. 不准用公款吃年饭、旅游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 不准用公款发年货、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

预付卡等。

3. 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

武大党字[2013]141号

全校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各单位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特强调如下纪律要求:

1.不准用公款吃年饭、旅游和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不准用公款发年货、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

预付卡等。

3.不准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不准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5.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6.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

比达标表彰活动。

7.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各单位举办的迎新年活动。

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述纪律。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