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及《2013年度湖北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下简称行评工作)落到实处,以行评促发展,特制订武汉大学行评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为目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以行风促校风”的原则,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气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对学校工作的满意度,为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满意;是否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防控制度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2、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3、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和学位证书的问题。
4、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6、中小学、幼儿园评议内容。规范办学行为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不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是否按规定控制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不收取择校费和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赠资助;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招生计划,不举办复读班。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及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落实“一科一辅”要求;幼儿园是否严格执行省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是否在保教费之外以特色班、兴趣班、蒙氏班等名义另行收取费用和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费用。阳光治校方面,学校出台的制度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招生工作是否规范、公开;校园安全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制度是否落实;学校与社会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教师家访制度是否落实。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是否关爱学生,做到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是否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收受和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和有价证券、购物卡;公办教师是否做到不进行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授课。
三、评议步骤
根据省纠风办、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学校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4月20日-5月10日)
4月下旬,学校召开行评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提出要求,确保行评工作扎实推进。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0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走访家长和学生、召开专题座谈会、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专栏和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校友等社会人士对学校行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学校主要领导要通过各种信息化渠道和公开信息平台,受理师生员工的咨询、投诉,主动接受监督。
3、校园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依据职能,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向全校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积极配合省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我校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状况进行的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月31日前,学校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省教育厅。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师生员工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让广大师生员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认真开展师生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校园内先进人物事迹,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监督。积极配合省纠风办和教育厅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学校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师生员工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积极提供近两年的服务对象信息,配合省纠风办和省教育厅开展政风行风满意度调查及问卷调查。结合学校机关作风建设评比,认真组织行风建设集中评议。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30日)
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1月30日前,学校形成总结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议方法及结果应用
此次行评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学校将把行评工作与年度检查考核、评先评优、奖励等挂钩。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韩进、校长李晓红为组长,学校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行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校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见附件。
(二)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行评工作宣传,使行评工作广为人知,深入人心。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师生员工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学校改革发展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师生员工利益、影响恶劣的行为,学校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
武汉大学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韩 进、李晓红
副组长: 冯友梅、王传中、骆郁廷、黄泰岩、蒋昌忠
周创兵、谢红星、李 斐、谈广鸣
成员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部、研究生院、财务部、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招生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学校、 宣传部、国际交流部、工会、监察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办公室主任由监察部负责人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