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09-05-25 来源: 阅读:次
5月21日至22日,湖北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2009年年会在我校召开。省高校纪工委相关领导同志、以及全省46所高校纪委书记、监察处处长等100余名代表等与会。
年会召开期间,武汉大学作为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先后邀请了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为民作专题报告。
黄先耀同志报告会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副厅长蔡民族主持。湖北省纪委、省教育厅相关领导、在汉高校党委书记、校长等主要领导以及我校全体在校的校领导、各学院(系)和机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参加了会议。我校党委书记李健代表武汉大学在报告会上致辞。
李健在致辞中指出,不断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不断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水平,弘扬优良作风,才能为高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武汉大学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支持学校纪委和监察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严肃处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构建教育与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他强调,该专题报告会对于武汉大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重大现实意义。
在专题报告中,黄先耀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高校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和原因。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国高校展开,各高校要抓住这一契机,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首先,从湖北省高校发展的实际来看,要进一步明确高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其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一要紧紧围绕保障科学发展来谋划和推进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二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高校纪检监察工作中去;三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开展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再次,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规范高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和收费行为,提高高校的社会公信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科研经费等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高校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教育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推进党务和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管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黄先耀在报告中还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研究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提出要求。
武汉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主持了王为民的专题报告会。王为民在分析当前职务犯罪案件的最新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践工作经验,着重介绍了调查指挥技术和提升调查能力的方法。指出,调查人员应具备八种意识,即:目标意识、构成违纪违规行为的要件意识、依纪依法办案的程序意识、协调意识、证据意识、预防翻供翻案的意识、扩展线索的意识、安全意识。报告对高校纪检机关办案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纪委在年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省高校纪工委书记王安怀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年会的组织工作,并对下一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进行了布置。
年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