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 教育部 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武汉大学于12月10日至12月2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工作分自查自评和学校抽查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在自查自评阶段,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项检查本单位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落实责任制的好做法、新举措,同时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撰写自查报告,对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科学评价。
学校抽查考核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及进行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由校纪委牵头,组成6个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深入考察和全面分析总结,并形成意见反馈,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提出整改建议。
通过检查考核,检查组认为,全校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是有力的、贯彻落实是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显著的,广大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是满意的。
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实施九年,全校各单位已经两轮检查。对于廉政风险较高的单位,学校每两年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