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
发布时间:2010-11-27 来源: 阅读:次
11月11日下午2:15,我校在行政楼一会议室召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布置会。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副校长黄泰岩出席会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基建部、后勤保障部、后勤集团、财务部、审计、监察等15个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黄泰岩主持。
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我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制订了《武汉大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会上,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围绕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按照工作方案,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5月,武汉大学将分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做好自查、整改、处理问题、监督检查四个环节的工作。对于如何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俞书记强调,在工作思路上,要突出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切实有效地加强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结合起来,与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努力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在工作重点上,要抓住主要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工作目标上,要突出制度建设成果,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形势、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修订和完善制度,形成系统的工程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副校长黄泰岩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四方面的要求。他要求与会各单位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他强调大家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这既是一次专项治理,同时也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次促进;二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的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落实方案;三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扎实推进自查工作;四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各单位既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还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延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并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监管,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在10月12日教育部的视频工作会议后做了动员,成立了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会议之后,将进入自查阶段,积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