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近期调整和新任的中层副职以上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议
发布时间:2008-05-26 来源: 阅读:次
2007年10月19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一会议室召开近期调整和新任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廉政谈话会,48位走上新岗位的管理干部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会议由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主持,校长刘经南院士出席会议并同新提任的几位院长现场签订了《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在会上作了廉政谈话报告。
会上,龙小乐书记宣读了《武汉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提醒新调整和新任的各位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承诺,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证在本人任职期间全面履行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率先垂范,不辱使命,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刘经南校长同新提任的赵世举等四位院长现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参会的近期调整和新任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现场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分别自存和上交学校纪委归入个人廉政档案。
俞湛明书记在会上就廉政这个话题与新调整和新任的各位干部进行谈心。她说,对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既是学校加强干部管理的一项制度建设,也是党组织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最能体现以人为本。她指出,作为武汉大学的管理干部,应注重如下三个方面建设:一是心怀忧患,警钟长鸣。时刻警惕慢火煮青蛙的效应发生在自己身上,通过各类警示教育案例提醒自己算好七笔帐,从职务变化起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律。二是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做到慎用权,把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分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三是守土有责,严格管理。认清目前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式,关注高校发展中需引起注意的各类问题,把握好动机与效果、失误与失职、功劳和错误的关系,做好本职工作。她对调整和新任的各位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的教育,使大家了解廉洁知识;二是严格规范内部管理;三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做好院务公开,做到阳光操作;四是带好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