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武汉大学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大会”在学校法学院报告厅召开。全体在校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监察委员会委员、教代会常委、各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内设机构主任等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顾海良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由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同志传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及中央、教育部、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召开的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同志总结了学校近两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部署学校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指出,2006年以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2008年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将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一是着眼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中期规划;二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三是推动学校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四是切实加强监督,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落实;五是继续做好信访工作,保持办案力度;六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顾海良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对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客观、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增强工作的信心,又要认识到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要准确把握转型时期反腐倡廉宏观走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大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在扎实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学校改革发展、惩治与预防、廉政与勤政、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与保护干部勇于开拓进取等四个方面的关系。他强调,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创新、发展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后勤、财务、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办学收费、医药购销、各类资产管理等工作,把学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学校管理中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合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以规范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推进学校科学、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