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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湛明书记到相关部门调研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08-05-13 来源:   阅读:

2007年7月11、12日,武汉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带领纪委工作人员分别到学工部、研工部、教务部进行调研,了解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下一步工作安排。三个部门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汇报了工作开展状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调研中俞湛明书记指出,根据教育部文件《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和“全国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部署,我校起草了《关于在全校进一步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武汉大学校内开展廉洁教育工作分为干部、教工、学生三个部分进行,并成立武汉大学学生廉洁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教育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大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是今年重要工作之一,纪委作为组织协调部门与各部门研究沟通,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俞湛明书记强调,在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是时代赋予高等学校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布置落实,做好相应工作。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探索研究工作方法,注意对学生进行廉洁教育要区分层次,制定适应学生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接受能力的具体措施;把廉洁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寓廉洁教育于思想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之中;建立健全与课堂教育教学相衔接、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融合、与党团组织活动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长效机制;坚持贴近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际,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