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认真传达贯彻中纪委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发布时间:2008-05-13 来源: 阅读:次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印发<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纪发[2007]7号)和湖北省纪委《关于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鄂纪发[2007]16号)下发后,武汉大学党委、纪委认真组织对文件的传达贯彻。6月18日,校党委书记顾海良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传达了这两份文件精神,讨论并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
6月19日,学校召开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会议,传达这两份文件精神和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会议由顾海良主持,校党委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俞湛明出席会议。
会上,俞湛明首先就《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作了说明。她详细介绍了该文件出台的背景和过程、主要目的和意义及文件的主要特点。她指出,贯彻落实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的两个文件精神是一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学校收到文件后立即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学习并转发文件,对落实工作措施作了统一部署。她指出,文件提出的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和法规依据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原则,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使党员干部了解违犯《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犯权钱交易行为发生的警惕性。
顾海良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学校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好的,要充分信任广大党员干部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如果有少数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涉及权钱交易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他指出,中央纪委文件明确了对违纪行为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和党纪处分依据,湖北省纪委的文件明确了贯彻执行的相关要求。文件的下发,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各分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在贯彻过程中要明确此次工作的对象范围,根据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
会上,顾海良还传达了近期召开的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他就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并重点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在湖北省委九届一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他指出,贯彻湖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要正确处理好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特别要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夯实基础,加强群团建设,注意化解矛盾,做好稳定工作;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工作,主动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为促进中部崛起和强省富民多作贡献;切实改进作风建设,增强党性修养,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加强学习,努力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人的经典著作,学习经济、法律和现代科技知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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