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田婧)为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集中回访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9月中旬,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启动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集中回访教育。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立足职能职责,多次集中研讨,由综合业务室牵头,在认真研读上级方案、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谁处理谁负责”原则,对本级纪检监察机构处理处分对象进行梳理,确定本次回访对象,制定了《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任务清单》,从回访对象、责任单位、回访时间、程序要求、材料清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保障回访教育工作在执行中无偏差,认真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各纪检监察室结合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实际,“一人一策”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采取谈心谈话“直接访”、圆桌座谈“集中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回访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针对受处理处分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成立回访教育小组,由纪委副书记彭国亮、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巡视办主任蒋明牵头带队、全程参与回访教育,逐一与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纪检工作负责人以及所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解谈话,并与回访对象做深入细致的面对面教育谈话。一方面提前掌握回访对象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谈深谈透,给予回访对象鞭策和鼓励,让回访对象真切感受到组织关心关爱,激发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重振精神再出发;另一方面加强与回访对象所在党委沟通,促进回访对象所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回访对象教育管理使用,为回访对象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一位回访对象颇有感触:“组织的暖心回访,给了我很大的温暖和鼓励,让我调整心态、轻装前行、勇挑重担,重拾对工作的激情。”
近年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围绕主责主业,持续认真履行职责,继续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好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