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重要部署要求,协助学校党委、行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学校纪委就做好防疫期间督导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与职责
1. 成立督导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督导工作,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组长:彭国亮
副组长:蒋 明 孙太怀 杨晓光
成员:纪委办公室、监察部、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2.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按照便利、高效原则,分组开展督导。
第一小组 文理学部:谭小林 王 滨
第二小组 工 学 部:刘 超 杨晓岚
第三小组 信息学部:郭 强 张 戈
第四小组 医 学 部:蒋 明 王曦阳
第五小组 机关与直属单位:彭国亮 汪咏波
二、督导主要内容
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督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上级和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具体防控任务是否落地落实。主要包括:
1.各单位落实防控责任、成立防控机构、明确岗位责任、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的情况;
2.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履职尽责、靠前指挥的情况;
3.各单位落实人员排查(含离退休)、信息报送的情况;
4.落实校内公共区域卫生消毒要求的情况
5.校医院开设发热门诊、运行情况;
6.留校学生管理、生活保障情况;
7.校内交通管制任务落实情况;
8.延迟开学后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9.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纪律的情况。
三、督导方式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电话询问、网络交流、信访办理等方式开展督导,定期进行信息汇总和研判,并报学校党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加强结果运用。
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是落实中央、上级和学校党委要求,推进防控任务落实,保障师生平安健康的重要举措,请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正确认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工作,保障各项防控任务落地落实,早日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中共武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部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