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郝晋)6月11日,学校纪委召开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会议,通报近期专项检查和巡察工作情况,解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各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负责人及专职纪检干部,纪委监察部、党委巡察办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监察部副部长谭小林通报2021年上半年专项检查情况,对抽查相关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师德师风建设、科研经费管理、后勤维修、职称评审等6个方面发现的工作不到位、违纪违规情况见人见事进行了通报。校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巡察办主任蒋明将学校第六轮巡察在10家党组织(单位)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此次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四个落实”监督重点,紧盯一把手责任担当、关注领导班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履职尽责的情况。校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彭国亮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对拟出台的《武汉大学纪委加强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学校加大专项检查抽查的力度,不断营造严立规矩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学校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决不容忍、绝不搞所谓的“下不为例”,做到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见人见事、点名点姓,原原本本的进行警示教育甚至惩戒。他强调,中层干部应有中层干部的样子,“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出现问题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此次学校纪委出台《武汉大学纪委加强同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同级监督方式方法,将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为全校各单位履行同级监督职责提供依据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