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郝晋)6月22日,学校召开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主持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意见》于6月1日全文公布,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为各级纪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发挥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明确了具体路径。为落实《意见》要求,我校纪委起草《武汉大学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会议对《办法》进行了审议。会议对有关违纪案件进行了研究。
万清祥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是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一把手”违规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留下长期“后遗症”,必须以常态、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做到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意见》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进一步集成完善了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制度,需要我们深入开展学习解读、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学校纪委结合工作实际探索起草的《武汉大学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同级监督的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及监督方式,为我校纪检组织加强政治监督、完善党内监督、落实监督责任提供操作性指南和考核依据。下一步,学校纪委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不担当、不作为、出现失职失责等情况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树立营造“有错必纠、有责必追”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让“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出“领头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