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楠)“感谢学校纪委为关于我的不实信访举报召开澄清会议,深切地感受到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厚爱。”某学院原副院长在学校纪委组织召开的不实信访举报澄清反馈会上动情地说道。
2020年7月,学校纪委出台《关于“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为担当者担当,对负责者负责。7月19日,学校纪委以会议澄清的方式为受失实检举控告的某学院原副院长进行澄清证明,帮助该同志解开心结,放下包袱,激励其担当作为。
据了解,为保证党员的正当权利,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助力所在单位良性发展,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担当、负责,学校纪委认真落实中纪委、省纪委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管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特点,首次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召开澄清会议,通过澄清正名,为干实事、真干事的同志撑腰鼓劲,保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他们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