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和人民团体纪检组(纪委)、监察处(室),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省直机关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大型企事业、大专院校纪委、监察处(室):
今年5月10日,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酿成人员伤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案件发生后,巴东县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对有关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涉案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案人员给予撤销职务、解除聘用合同并辞退的处理。这起案件发生在全省“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之时,社会影响恶劣,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这起案件再次表明,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为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就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禁止违规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自觉做到“四不准一严禁”。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下基层和执行公务活动期间,参加下级、下属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公务接待中,为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借“招商”“亲商”名义或节日庆典之机参加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出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接受各种色情服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均由个人支付娱乐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接受色情服务的,从重从严处理。
二、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个人品行,而且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风气,切实加强生活作风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作风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丰富业余学习和文化娱乐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禁止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严肃批评教育;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袒护,严肃处理。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近期,省纪委、省监察厅将联合公安、文化、宣传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党内通报和媒体公开曝光。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不力,致使党员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
中共湖北省纪委
湖北省监察厅
2009年5月31日